題 號 | 1 | 2 | 3 | 4 | 5 | 6 | 13 | 14 | 15 |
答 案 | D | B | C | A | D | C | B | B | C |
一等(20-16分) | 二等(15-11分) | 三等(10-6分) | 四等(5-0分) | ||
基 礎 等級40分 | 內 容 20 分 | A、凡在材料內容及含義涉及的范圍內選題立意,均視為“符合題意”; B、凡是緊緊圍繞主題構思行文的,可視為“中心突出”; C、材料豐富,能夠充分表現主題,可視為“內容充實”; D、凡是思想傾向積極向上,可視為“思想健康”; E、凡是行文合情入理,可視為“感情真摯”。 | A、在材料內容及含義涉及的范圍內選題立意,視為“符合題意”; B、凡是能圍繞主題構思行文的,視為“中心 明確”; C、所選材料基本能表達主題,視為“內容較充實”; D、凡是思想傾向積極向上,可視為“思想健康”; E、行文樸實自然,不造作,視為“感情真實”。 | A、題意尚能把握材料含義,但行文中有所游離,視為“基本符合題意”; B、尚有中心,但部分材料游離在中心之外,視為“中心基本明確”; C、雖有一些材料,但不足以表現主題,視為“內容單薄”; D、思想傾向基本符合道德規范,視為“思想基本健康”; E、行文有造作痕跡,總體尚自然,視為“感情基本真實”。 | A、僅僅抓住材料中的枝節立意行文,視為“偏離題意”; B、沒有明確的主題,視為“中心不明確”; C、所選材料不能表現主題,視為“內容不當”; D、凡是思想觀點有悖于現行法律與道德規范,視為“思想不健康”; E、行文矯揉造作,視為“感情虛假”。 |
表 達 20 分 | A、文體特征明顯,可視為“符合文體要求”。 B、首尾呼應,文脈暢通,段落劃分恰當,銜接緊湊,過渡自然,可視為“結構嚴謹”。 C、能使用規范的現代漢語,用詞準確,句與句銜接自然,句式選擇得當,可視為“語言流暢”。 D、字體書寫規范,可視為“字跡工整”。 | A、文體特征明顯,可視為“符合文體要求”。 B、有頭有尾,分段合理,可視為“結構完整”。 C、文從字順,可有一兩處語病,但不影響表達,可視為“語言通順”。 D、字體比較規范,容易辨認,可視為“字跡清楚”。 | A、有文體雜糅痕跡,但尚能分辨出文體類型,可視為“基本符合文體要求”。 B、有頭有尾,段落劃分不夠合理,可視為“結構基本完整”。 C、有三到四處語病,但對語意表達并無很大的影響,可視為“語言基本通順”。 D、字跡不夠規范,但尚未能辨認,可視為“字跡基本清楚”。 | A、不能辨別文體類型者,可視為“不符合文體要求”。 B、段落劃分有嚴重缺陷,雜亂無章,可視為“結構混亂”。 C、語病達五處以上,影響語意表達,可視為“語言不通順,語病多”。 D、字跡潦草,難以辨認,影響作文評閱,可視為“字跡潦草難辨”。 | |
發 展 等 級 20 分 | 內容“深刻”: A、透過現象深入本質;B、揭示事物內在的聯系;C、觀點具有啟發性。 表現“豐富”: A、材料豐富;B、論據充足;C、形象豐滿;D、意境深遠。 語言“有文采”: A、用詞貼切;B、句式靈活;C、善于運用修辭手法;D、文句有表現力。 寫作思維“有創意”: A、見解新;B、材料新;C、構思巧;D、推理想象獨到;E、有個性特征。 | 較有文采: A、詞語恰當; B、句式有變化; C、能夠恰當運用修辭手法。 較有創意: A、見解正確; B、材料選擇得當; C、想象合理; D、較有個性。 | 略有文采: A、詞語較恰當; B、能夠運用一些修辭手法。 略有創意: A、要有一定想象力; B、有一定個性。 | 個別語句有深意, 個別內容較好, 個別語句較精彩, 個別地方有新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