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深化高等學校招生錄取制度改革,探索多元化的創新人才選拔機制,選拔和培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和《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完善和規范高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的意見》,2018年我校繼續開展自主招生工作。現將實施辦法公布如下:
一、招生計劃及專業
自主招生計劃數不超過350人,學校可根據生源情況適當調整招生計劃,擇優錄取,寧缺勿濫。
招生專業:
理科生報考專業:數學與應用數學、物理學、化學類(含化學、應用化學)、生物技術、船舶與海洋工程、信息安全、環境工程、核工程與核技術、功能材料、預防醫學、藥學、醫學實驗技術、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醫學信息)。
文科生報考專業:漢語言文學、社會學類(含社會學、社會工作)。
二、招生范圍及對象
面向全國,選拔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優秀高中畢業生。理科申請者應至少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符合下列條件的考生限報理科生報考專業):
1。高中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奧林匹克競賽(數學、物理、生物、化學、信息學)全國二等獎(省級賽區)及以上的學生;高中階段獲得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中國青少年機器人大賽全國三等獎及以上的學生。
2。高中階段在創新和實踐方面所取得的成果能代表其在所報專業領域確有突出創新和實踐能力的學生(不包含各項專利),學生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文科申請者需具備下列條件(符合下列條件的考生限報文科生報考專業):
3。高中階段在省級及以上公開發行的相關刊物上發表文學類作品、人文社科類論文。
上海市和浙江省考生不分文理,可根據自身實際選擇報名條件。考生選考科目須符合我校對考生所報專業提出的選考科目要求。具體科目要求見華中科技大學本科招生信息網公布的我校在高考綜合改革省份選考科目要求。
三、招生程序
1。報名
考生本人以真實誠信為原則,根據自身情況提出申請,登錄“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http://gaokao.chsi.com.cn/zzbm/)報名,在招生類型中選擇“普通自主招生”,填報學校選擇“華中科技大學”,報名類型選擇“普通自主招生”,填寫報名信息,選擇報考專業(每人限報1個專業),核對無誤后打印申請表。此表每頁均需由申請人所在中學審核簽字蓋章,并附有關獲獎證書復印件、公開發表作品復印件、高中階段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材料(思想品德、遵紀守法、身心健康、社會實踐)等相關證明(要求規格均為A4幅面紙張)一并寄送我校招生辦公室。考生需確保所提交的獲獎證書復印件、公開發表作品復印件等材料真實可靠,不存在弄虛作假及轉讓、買賣等情況。如有不實,一經查證,取消其自主招生資格,并通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做進一步處理。
考生所在中學或原畢業中學、社會團體或專家個人等均可實名向我校提供考生個人推薦材料并對其真實性負責。推薦材料需由推薦單位或推薦人向我校寄送,一份材料僅對應一位考生。
報名及郵寄材料時間為3月21日至4月3日(以郵寄報名表的時間為準)。考生所遞交的申請材料一律不退還。
2。初審
(1)學校組織專家對所有考生申請材料進行初審,考核學生思想品德、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等方面的情況,認定考生是否具備報名條件并從具備報名條件的考生中擇優確定參加測試的考生名單。
(2)入圍測試的考生名單和測試有關事宜將于5月上旬前在華中科技大學本科招生信息網公布,考生也可登錄“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查詢。
3。測試
(1)取得測試資格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通過“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確認考試并繳費。測試設報到環節,考生需憑身份證、準考證、獲獎證書(或作品)原件辦理測試報到手續。
(2)測試安排
測試形式:分專業面試
時間:6月16日—17日 地點:華中科技大學
面試主要考查考生在所報專業領域的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會對考生報名時所提供的材料內容進行深度考核。
測試具體事宜將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網另行通知。
4。入圍資格名單確定
(1)學校將根據考生面試成績分專業確定考生入圍資格。
(2)入圍資格名單將于6月22日前在華中科技大學本科招生信息網公示,并報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備案。
5。錄取政策
所有取得入圍資格的考生,且滿足以下條件者按照對應的優惠政策進行錄取。
(1)全國中學生奧林匹克競賽(數學、物理、生物、化學、信息學)全國決賽三等獎及以上獲得者;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中國青少年機器人大賽全國一等獎獲得者:
①高考成績要求降至不低于我校在當地模擬投檔線下60分;
②上海市考生高考成績須達到上海市確定的自主招生相關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上5分;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績須達到浙江省確定的自主招生相關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上20分。
(2)全國中學生奧林匹克競賽(數學、物理、生物、化學、信息學)全國一等獎(省級賽區)獲得者;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中國青少年機器人大賽全國二等獎獲得者:
①高考成績要求降至不低于我校在當地模擬投檔線下40分;
②上海市考生高考成績須達到上海市確定的自主招生相關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上10分;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績須達到浙江省確定的自主招生相關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上30分。
(3)以其他條件獲得資格的考生:
①高考成績要求降至不低于我校在當地模擬投檔線下20分;
②上海市考生高考成績須達到上海市確定的自主招生相關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上20分;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績須達到浙江省確定的自主招生相關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上40分。
特別說明:
①獲得入圍資格的考生須按生源地省級招辦(考試院)的統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報自主招生志愿,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體檢合格。
②江蘇省考生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2B以上。
③“模擬投檔線”由生源地省級招辦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區、市)最終確定的投檔比例測算生成。
④考生實際高考成績不能低于考生所在省(區、市)本科一批錄取控制線。對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考生實際高考成績需達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自主招生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
四、工作機制
1。學校學生工作處負責自主招生工作的組織和實施,堅持做到標準剛性化、程序規范化、辦法公開化、結果公示化。
2。為保證自主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學校成立由相關專業專家組成的考核組負責材料初審和測試工作,學校監察處對測試及錄取工作實施監督。考核過程全程錄像,專家名單和面試順序由抽簽隨機確定,防止暗箱操作。
3。我校加強信息公開,接受社會監督,嚴格落實信息公開制度。初審合格名單、入圍合格考生名單、錄取名單均實行三級信息公開。
4。考生應本著誠信原則向學校提出申請,對于提供虛假信息、報名材料及其他欺詐手段取得考試資格或錄取資格的考生,一經查實,均認定為在國家教育考試中作弊,取消其自主招生資格,并通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做進一步處理;已經被錄取或取得學籍的,學校將取消其錄取資格或學籍并予以清退。
5。學校未委托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自主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班、培訓班。
五、聯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珞喻路1037號
華中科技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430074
咨詢電話:027-87542228 87559946
紀檢監察電話:027-87557541
傳 真:027-87557014
招生網址:http://zsb.h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