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條 河北經貿大學招生計劃嚴格貫徹國家的有關招生政策,根據學校的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畢業生就業等實際情況,在往年分省招生計劃的基礎上,結合近年來各地生源情況及畢業生就業情況,統籌編制當年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學校分省招生計劃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校招生管理部門向社會公布的為準。
第七條 考生必須符合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身體健康條件,且能獨立完成理論課程和實踐環節的學習。
第八條 河北經貿大學在調檔時,承認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根據教育部相關政策制定的加分,并按照加分后的投檔分數調檔;但在安排專業時不考慮加分因素,只按照考生實際高考分數(不含附加分)安排專業。
第九條 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及各省有關規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原則,以高考成績(不含附加分)為錄取的主要依據,適當參考相關科目的單科成績。對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辦法:錄取時按照高考成績“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志愿間不設級差。考生分數相同時,按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依次排序,擇優錄取。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成績從高到低調劑到計劃未完成的專業,對于按以上原則無法滿足專業志愿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做退檔處理。
第十條 高考錄取有特殊規定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普通文史理工類專業錄取規則如下:
1.對于內蒙古考生實行“專業志愿清”的錄取原則,投檔分數相同時,按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依次排序。
2.對于江蘇省考生,學業水平測試等級要求選測科目等級在2B及以上;必測科目在4C及以上,技術合格;錄取實行“先分數后等級”的原則,滿足上述要求后,對進檔考生按“先分數后等級”的原則依次分配專業,等級順序依次為A+A+、A+A、AA、A+B+、A+B、AB+、AB、B+B+、B+B、BB。等級相同,按照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依次排序。
3.對于浙江省考生,采用“分數優先”原則,投檔到各專業的考生在專業內按投檔分數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投檔分數相同時,按語文、數學、外語成績依次排序。當考生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時,不進行專業調劑,做退檔處理。
第十一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以當地省份教育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藝術聯考錄取原則為準。對達到省控線的進檔考生,按照專業成績擇優錄取,在專業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文化成績較高者;文化成績相同時,按照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依次排序,擇優錄取。其中舞蹈表演專業要求男生身高不得低于1.75米、女生身高不得低于1.65米。
第十二條 部分專業的特殊要求:
1.英語、商務英語專業要求考生為英語語種,國際經濟與貿易、人力資源管理(中外合作辦學)、市場營銷(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教學安排要求為英語教學,上述專業不具備非英語語種課程開設要求,建議非英語語種考生謹慎報考。
2.人力資源管理(中外合作辦學)、市場營銷(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由河北經貿大學與美國芝加哥康考迪亞大學合作舉辦。學制四年,具體要求參照我校和美國芝加哥康考迪亞大學合作辦學項目的教學大綱和教學計劃,所錄取考生入學后不得轉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