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取規則
河北工程大學科信學院錄取規則
錄取規則:
1、按我校招生計劃的100%至120%調閱考生檔案。
2、在沒有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時無分數級差。
3、按生源地省招生委員會的規定處理符合照顧條件的加分考生或降分投檔考生的錄取有關事宜。
4、進檔考生專業安排辦法:專業志愿優先,同專業志愿分數優先;加分考生在專業安排上以原始分數(不含優惠加分)安排專業。
5、建筑學、城鄉規劃兩個專業要求有一定美術基礎,入學后復試。
6、英語專業要求口語加試合格。
7、學校以英語作為外語語種組織教學。
8、學生應依據教育部等單位聯合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文件選報身體適合的專業。
9、新生報到后,學校要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和身體復查,對于弄虛作假、不符合錄取條件的將取消入學資格。
10、學歷證書的發放將依據《教育部關于當前加強高等學校學歷證書規范管理的通知》(教學〔2002〕15號)和《獨立學院設置與管理辦法》(教育部令26號)文件執行。凡修滿學業,達到學院規定的畢業條件的畢業生,頒發“河北工程大學科信學院”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學歷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由河北工程大學科信學院授予學士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