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學是毛澤東主席親自倡辦、親筆題寫校名、親切囑托一定要辦好的綜合性全國重點大學,座落在毛澤東主席的故鄉—湘潭市,是湖南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共同重點支持建設高校,是全國首批具有碩士學位授予權的單位、湖南省首批招收留學生和國防生的高校,是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優秀學校。
學校綜合辦學實力一直穩居全國高校百強行列,在全國高校人才培養質量排名中,本科生培養質量排名第45位。現有77個本科專業,17個博士點,9個博士后科研流動站,19個碩士一級學科,116個碩士點和4個碩士專業學位點;有計算數學、一般力學與力學基礎等國家重點學科,13個省級“十一五”重點學科,創立了流變力學、消費經濟學等2個學科;有一批包括“長江學者”特聘教授、國家教學名師、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國家級教學團隊、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等在內的高水平師資;有教育部高校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教育部重點實驗室、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等60多個科研機構和國家大學生文化素質教育基地、國家級人才培養模式創新改革試驗區、教育部高校輔導員培訓和研修基地等高層次人才培養基地。校園占地面積2600多畝,建筑面積87多萬平方米,在校學生3.6萬余人,圖書館藏書261萬冊,電子圖書11萬GB,中外期刊2846種。學生公寓的規模、管理均達全國一流水平。學校設有學生獎學金65項,年頒獎金額3000多萬元,最高獎金達10000元。
我校是教育部批準具有保送生招生資格的高校。2010年保送生招生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采取學生本人申請、中學推薦的方式,擇優錄取綜合素質高的考生。
一、招生范圍、計劃及專業
1、招生范圍:面向全國。
2、招生計劃:50人左右。
3、招生專業:我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各專業均可招收保送生。根據保送生專業志愿、高中階段文化課成績和特長,優先考慮錄取到能發揮考生潛能的專業。
二、報考條件
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具有保送生資格:
(一)省級優秀學生。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適應新形勢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中小學德育工作的意見》(中辦發〔2000〕28號)和《教育部關于學習貫徹<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適應新形勢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中小學德育工作的意見>的通知》(教基〔2001〕1號)要求,在高中階段被評為省級優秀學生的應屆高中畢業生。
(二)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包括:中國數學奧林匹克、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決賽、全國高中學生化學競賽、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中學生生物學競賽)中獲得一、二、三等獎的應屆高中畢業生。
(三)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省賽區競賽(包括:全國高中數學聯賽(省級賽區)、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省級賽區)、全國高中學生化學競賽(省級賽區)、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聯賽、全國中學生生物學聯賽)中獲得一等獎的應屆高中畢業生。
(四)高中階段在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或“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或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中獲得一、二等獎的應屆高中畢業生。
(五)高中階段在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獎的應屆高中畢業生。
(六)天津外國語學校、石家莊外國語學校、太原外國語學校、長春外國語學校、上海外國語大學附中浦東校區、上海外國語大學附中浦西校區、南京外國語學校、杭州外國語學校、廈門外國語學校、南昌外國語學校、濟南外國語學校、鄭州外國語學校、武漢外國語學校、廣州市廣外附設外語學校、深圳外國語學校、四川外語學院附屬外國語學校(重慶外國語學校)、成都外國語學校等17所外國語中學可推薦思想品德和學習成績優秀且高中階段均在本校就讀、具有保送生資格的應屆高中畢業生,這類學生只能報考我校的英語、日語、法語、德語和對外漢語專業。
(七)符合國家體育總局、教育部等6部(局)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做好退役運動員就業安置工作的意見》(體人字[2002]411號)中有關保送要求的退役運動員,即曾獲得全國體育比賽前三名、亞洲體育比賽前六名、世界體育比賽前八名和獲得球類集體項目運動健將、田徑項目運動健將、武術項目武英級和其他項目國際級運動健將稱號的退役運動員。
三、報名程序
凡符合教育部規定的保送生資格考生,經學生本人申請、中學正式推薦,并按照我校要求提交有關材料,可以申請參加我校的考核測試。申請者必須按要求如實填寫《湘潭大學2010年保送生申請表》(點擊下載),經所在中學校長簽字并加蓋公章后,連同獲獎證書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學生證復印機、自薦信等材料(學生成績及年級排名等情況可以由中學教務部門提供加蓋公章的證明材料原件)整理成冊,以特快專遞郵寄或直接交到湘潭大學招生與就業指導處(學生活動中心210),封面注明“保送生申請材料”,報名材料概不退還。
報名截止時間:2010年1月15日(省級優秀學生可適當延長)。
四、考核錄取
學校對保送生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合格者進入保送生考核測試程序。
學校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組織考核測試。考核測試分文化考試和綜合面試。文化考試科目外國語中學考生為語文、英語,其他考生為語文、數學、英語。綜合面試主要考查考生的綜合素質。
學校在全面考核、擇優認定的基礎上,確定擬錄取保送生人選,并結合考生的專業志愿,綜合考慮其獲獎、學習成績、社會實踐等情況確定擬錄取專業。擬錄取保送生名單將通過湘潭大學招生網和生源所在中學進行公示,公示期為一周。公示結束后,報教育部及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部門審核并辦理相關手續,教育部將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進行公示。學校收到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部門的錄取審批表后發放錄取通知書。
2010年教育部如出臺新的保送生招生政策,我校將按新的政策規定執行。
考核測試時間、地點及其他相關事項另行通知。
五、聯系方式
地址:湖南省湘潭市 湘潭大學招生與就業指導處 郵編:411105
電話:0731-58293275,58293451 傳真:0731-58293987
E-mail: zhaosheng@xtu.edu.cn
網址:http://www.xt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