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如意了為大家整理的2021年東北林業大學錄取規則,摘自于2021年東北林業大學招生章程,供大家參考,如有變動,以學校最新公布的信息為準:
錄取規則
第十三條 學校本科招生錄取工作在教育部統一領導下,在各省(區、市)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執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規定,錄取過程中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實施招生錄取工作。
第十四條 學校根據在各省(區、市)的招生計劃和生源情況確定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控制在105%以內。
第十五條 學校對于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時,可錄取非第一志愿及征集志愿考生。對于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招生計劃可錄取征集志愿考生,若征集志愿仍未完成招生計劃,則將剩余計劃調整至其他生源質量好的省份錄取。
第十六條 學校認可教育部和各省(區、市)教育主管部門規定的全國性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項政策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且加分不得超過20分,并按照加分后的成績錄取專業。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不適用于2021年高水平運動隊的招生錄取。
第十七條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符合學校投檔要求的情況下,學校采取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錄取專業,專業志愿間不設級差,根據考生投檔分數和專業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的考生,如果服從專業志愿調劑,將調劑到招生計劃未滿專業;如果不服從專業志愿調劑,作退檔處理。錄取專業時投檔分數相同的考生,按照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確定的成績排序規則擇優錄取,無成績排序規則的批次,依次參考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擇優錄取。
第十八條 學校在內蒙古自治區專業錄取原則為“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
第十九條 學校在浙江省、山東省、河北省、遼寧省、重慶市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為100%,投檔考生必須符合學校專業選考科目要求,按照每一個專業作為一個投檔單位進行專業錄取。
第二十條 學校在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海南省、江蘇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廣東省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為105%以內,投檔考生必須符合學校專業選考科目要求,學校采取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錄取專業,專業志愿間不設級差,根據考生投檔分數和專業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的考生,如果服從專業志愿調劑,將調劑到所報專業組內招生計劃未滿專業;如果不服從專業志愿調劑,作退檔處理。錄取專業時投檔分數相同的考生,按照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確定的成績排序規則擇優錄取。
第二十一條 學校藝術類專業在省級招辦投放的考生電子檔案范圍內按照高考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專業,當考生高考成績(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時,參考省級專業課統考成績擇優錄取專業,如若省級專業課統考成績仍相同時,按照學校單科成績排序規則語文、數學、外語擇優錄取專業。
第二十二條 學校國家專項、高校專項、高水平運動隊、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南疆單列計劃、新疆協作計劃、少數民族預科班、港澳臺僑等類型錄取規則,按照教育部、學校相關規定和招生簡章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