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如意了為大家整理的2021年西安翻譯學院錄取規則,摘自于2021年西安翻譯學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參考,如有變動,以學校最新公布的信息為準:
錄取規則
(一)在教育部統一領導下,由各省級招辦組織實施,在校內采取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方式開展錄取工作。
(二)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體健康狀況符合相關專業培養要求、投檔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并符合學校提檔要求的情況下,學校依據考生志愿,按照投檔分數(含加分)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錄取。
(三)對達到學校錄取分數線的考生,均按照考生的第一專業志愿錄取。
(四)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省份,按照當地省級招辦政策執行。
(五)內蒙古自治區考生按照投檔分數(含加分)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錄取,均按照考生的第一專業志愿錄取。
(六)所有專業無男女生比例限制。
(七)所有專業不限制外語語種,入學后均以英語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
(八)認可教育部和各省級招辦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給予考生的全國性加分政策。
(九)藝術類專業要求文化課成績必須達到生源地省(區、市)藝術類本、專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專業課使用省統考(聯考)成績的必須達到所在省對應批次的錄取控制分數線,專業課使用校考成績的必須合格。錄取時不限制單科成績。在專業課和文化課成績均達到規定分數的條件下,按照考生的專業課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錄取。若專業課成績相同,則根據文化課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
(十)體育類專業要求在專業和文化成績均達到錄取控制分數線的情況下,按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若專業課成績相同,則根據文化課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
(十一)招生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原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等有關要求執行。
(十二)新生入學后,學校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進行復查。復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