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如意了為大家整理的2021年四川文理學院錄取規則,摘自于2021年四川文理學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參考,如有變動,以學校最新公布的信息為準:
錄取規則
第十五條 學校嚴格按照教育部及有關省(市、自治區)招生考試機構的規定,遵循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公平競爭、公正選才的原則錄取新生。學校招生錄取執行教育部規定的錄取機制,按照當年招生錄取政策處理與之相關的遺留問題。
第十六條 學校對實行“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區)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控制在105%以內,實行順序志愿的省(市、自治區)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不超過120%。
第十七條 學校嚴格執行各省(市、自治區)制定的“加分投檔”政策,并以投檔成績作為預錄的主要依據。投檔時,學校認可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區)教育主管部門規定的政策性加分和降分投檔政策。
第十八條 學校英語、翻譯、商務英語專業限定的外語語種為英語。其它專業不限外語語種,但新生進校后非外語類專業的學生原則上均以《大學英語》為公共必修課。
第十九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學校嚴格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
第二十條 學校對報考我校的往屆生和應屆生一視同仁。
第二十一條 普通類專業錄取原則
1.按照“專業志愿優先”的錄取原則,根據考生專業志愿順序,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錄取專業。投檔成績相同時,文史類依次按語文、文科綜合、數學、外語成績確定先后順序,理工類依次按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成績確定先后順序。
2.當考生所填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考生服從專業調配,學校將根據考生的志愿填報情況將其調配至尚未滿額的其它專業,但調配志愿的優先級別低于非調配志愿;若考生不服從專業調配,學校將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二條 藝術與體育類各專業類別的專業考試成績與錄取原則:
1.藝術體育類專業錄取,均需專業成績合格,文化成績達到相關省(市、自治區)劃定的對應專業類別的錄取控制線。專業成績是指相關省(市、自治區)舉行的藝術、體育類統考(由省級招生考試主管部門組織)或聯考(由部分高校聯合組織)成績,文化成績是指高考文化課投檔成績。
2. 美術學類、設計學類、音樂學類、舞蹈學類、體育學類、播音與主持藝術、書法學等專業(類),在投檔考生中以“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專業成績相同時按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文化成績相同時按第二十一條第1款方式排序錄取。
3.廣播電視編導專業,在投檔考生中按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文化成績相同時按第二十一條第1款方式排序錄取。
4.所有藝術體育專業文理兼收,具體招收科類和計劃數以生源地官方公布的為準。
5.當考生所填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藝術與體育類專業調配原則與普通類專業調配原則相同。
第二十三條 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的省(市、自治區),學校按照生源所在地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選考科目和錄取辦法執行。
第二十四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按教育部相關規定進行身體健康狀況與錄取資格復查,經復查確認為不合格者,學校將視不同情況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五條 省屬公費師范生入學后,學校將按四川省教育廳相關規定進行師范專業面試。面試不合格者,學校將其調整到同批次普通類非師范專業。
第二十六條 按大類招生專業的學生入學后,統一學習所錄取專業類的通識課程和學科基礎課程,在一年內根據學習成績、綜合表現、專業教學容量、人才需求和學生興趣及志愿情況等因素進行專業分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