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如意了為大家整理的2021年中南林業科技大學涉外學院錄取規則,摘自于2021年中南林業科技大學涉外學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參考,如有變動,以學校最新公布的信息為準:
錄取規則
第九條 根據相關規定,學院2021年學院招生工作遵循公開、公平、公正擇優錄取的原則,嚴格執行國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育考試院制定的錄取政策和有關規定。
第十條 學院招生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
第十一條 學院按照上級部門要求和根據考生的填報志愿情況確定投檔比例。
第十二條 對于符合學院投檔條件的普通類專業考生按投檔成績高低結合專業志愿填報順序進行錄取。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調劑,則根據考生各科成績和填報的專業志愿情況調劑到其他專業錄取,對身體健康狀況不符合高考體檢標準、所報專業均已錄滿且不服從專業調劑、錄取額滿等情況的考生作退檔處理。所有錄取及退檔考生以生源地教育招生主管部門進行審核確認后的名單為準。
第十三條 根據教育部和生源省份有關招生政策規定,報考我院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產品設計專業的藝術類專業,認可生源省份的統考成績,錄取辦法按照各省(市、自治區)規定投檔原則擇優錄取。
對于播音主持與藝術、廣播電視編導、攝影專業等藝術類專業,我院組織校考的省份,按我院制訂的錄取規則進行錄取;我院沒有組織校考的,認可生源省份的統考成績,并按生源省(市、自治區)規定的投檔原則進行錄取。我院組織校考的省份對進檔考生按我院校考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當校考專業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高考文化成績高者,校考專業成績和高考文化課成績均相同者,依次優先錄取語文、數學、外語成績高者。
若我院錄取規則與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錄取政策不一致,執行該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錄取政策。
第十四條 在實行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區、市)的招生錄取工作,按照各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關辦法執行。高考改革試點省(區、市)考生報考時,須滿足我校選考科目要求。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按各省(區、市)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專業錄取。
第十五條 學院執行國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育考試院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有關規定。
第十六條 湖南省內已投檔的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主動與我院公布的電話聯系確認錄取,未確認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第十七條 英語專業要求考生的外語應試語種為英語;其他專業考生不限制語種,但入校后我院非英語專業只開設英語公共課。
第十八條 體檢標準執行由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統一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第十九條 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學院按國家招生有關規定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將視情況予以處理。凡屬徇私舞弊者,取消學籍,予以退回;情節惡劣的或涉嫌冒名頂替上大學的,報有關部門查究。
第二十條 請填報學院志愿的考生務必填寫有效的聯系電話,保持通訊暢通,以便在錄取過程中能及時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