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條 石家莊人民醫學高等專科學校嚴格遵循“公平、公正、公開,德智體美等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原則。
第七條 學校按照各省的志愿設置及投檔錄取原則進行錄取。對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各省平行志愿投檔原則錄取,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接受投檔;未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考生報考院校志愿先后錄取,即先錄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錄取第二志愿考生。
第八條 在總分(含加分)相同的條件下,按語文、數學、外語的順序比較單科成績,擇優錄取。
第九條 我校對高考改革有選科要求的省份,不設再選科目要求。
第十條 男女生比例不限。對符合省加分或降分投檔考生的處理,按教育部和各省招生委員會制定的相應政策執行。
第十一條 學校所有專業的外語公共課只開設英語,非英語語種的考生可改學英語。
第十二條 招生體檢標準遵照教育部、衛健委、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十三條 新生報到后,學校要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和身體復查,對于弄虛作假、不符合錄取條件的將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四條 招生工作自覺接受上級及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并愿意接受考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