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取規則
1. 嚴格執行國家和各省招委有關招生政策及規定。
2. 體檢要求: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3.高考改革省份對選考科目及再選科目的要求:不限。
4.對于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若錄取人數未完成招生省份計劃總數,按各省招委政策進行征集志愿。
5.除高考改革省份外,學院對進檔考生按照“志愿優先、遵循分數”的原則安排專業, 即將已進檔的考生按所報第一專業志愿進行各個專業的錄取,對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的考生,依次按后續專業志愿進行專業錄取,對所有專業志愿都不能滿足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退檔。總分成績相同時,按照語文、數學、外語的順序比較單科成績。
6.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志愿填報模式以“專業(專業類)+學校”為單位,各專業進檔考生除非因體檢等不符合專業錄取要求的,均可錄取。
7.各專業錄取男女比例不限。
8.外語語種不限,新生入學后外語教學為英語。
9.相關專業招生要求
報考“酒店管理與數字化運營”、“旅游管理”專業的考生要求:無傳染及免疫性疾病,五官端正,面部無斑痕,口齒清晰,無明顯生理缺陷,其中報考“酒店管理與數字化運營”專業的考生要求:女生身高160厘米及以上,男生身高170厘米及以上。
10. 我院認可生源省份的加分、降分項目,對符合加分、降分投檔的考生依照投檔成績進行錄取。
11. 新生報到后,學校要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和身體復查,對于弄虛作假、不符合錄取條件的將取消入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