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并在各省級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進行,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全面貫徹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
對于高考改革的省份,錄取原則根據高考改革省份相關政策執行,考生所填報的專業(類)志愿須滿足該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按照學校專業招生計劃投檔,由我校審核錄取,對進檔考生錄取到考生所填報的專業(類)。
河北省考生當遇到多名考生高考文化總成績(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時,依次按語文數學兩門成績之和、語文數學兩門中的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次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
外省考生當遇到多名考生同分時,遵循各省份同分錄取規則執行。
對于非高考改革省份,我校認可各省的投檔規則及優惠加分政策等。學校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錄取,即按高考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滿足考生的專業志愿。對投檔考生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的,按其第二專業志愿錄取,仍不能滿足的按其第三專業志愿錄取,以此類推,當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隨機調錄到招生計劃未滿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在其所報專業錄滿情況下,做退檔處理。
2、藝術類錄取原則。
(1)河北省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
執行河北省藝術類相應批次的專業投檔規則。按照河北省投檔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2)其他省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
我校認可各省的投檔規則及優惠加分政策等。
(3)同分考生處理辦法:
河北省考生按綜合成績錄取的,綜合成績相同的,依次按高考文化總成績(含政策性加分)、語文數學兩門成績之和、語文數學兩門中的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次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投檔。
外省考生當遇到多名考生同分時,遵循各省份同分錄取規則執行。
3、音樂表演、舞蹈表演專業要求考生五官端正,舞蹈表演專業要求女生身高1.65米以上(含1.65米);藝術設計學專業不招收色盲學生。
4、執行國家和各省(市、自治區)有關加分和降分的投檔政策。
5、專業培養對外語的要求:考生高考外語語種不限,新生入學后公共外語全部為英語教學,請非英語語種的考生謹慎填報。
6、專業對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統一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7、招收的學生男女比例不限。
8、入學復查工作:新生報到后,學校要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和身體復查,對于弄虛作假、不符合錄取條件的將取消入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