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取規則
第十三條 學校在招生錄取過程中根據生源的具體情況確定提檔比例,調閱比例原則上不超過公布招生計劃的120%。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生源情況,調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招生計劃105%。
第十四條 錄取原則:
1.錄取時,進檔考生以高考實考分和專業志愿為錄取依據,采取分數優先的方法確定專業,不設專業級差。在實考分數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專業志愿在前者。分數志愿均相同且專業計劃余額不足時,優先錄取有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在政策性加分相同的情況下,將依次比較數學、語文、外語和綜合科目成績或選考三科總成績,對單科成績高者進行錄取。
2.對高考成績達到學校錄取控制分數線且符合錄取條件,但未達到所填報專業的錄取分數的考生,凡服從專業調劑者將被調劑到未錄滿的專業;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
3.錄取時往屆生與應屆生一視同仁。
4.對于北京市、天津市、浙江省、山東省、湖南省、湖北省、河北省、福建省、遼寧省和江蘇省 考生,我校各專業要求的選考科目詳見各省考試院網站和我校招生信息網。
第十五條 專業錄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條件:
1.語種要求:鑒于我校教學過程中有中英文雙語教學,建議非英語語種的考生不要報考我校,凡非英語語種的考生入學后須改學英語。“5+3”一體化和“首醫階平班”部分專業課程英文授課,原則上非英語語種的考生不要報考。
2.體檢要求:學校在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育廳〔2010〕2號)的前提下,從醫學人才培養和就業的特殊要求考慮,從對考生負責、維護考生利益的原則出發,再次強調對考生身體狀況的特殊要求,并做補充說明。
(1)各專業對考生視力的要求是:眼睛的近視矯正視力不低于4.8,各眼矯正視力鏡片度數不超過800度,無色盲、色弱,無斜視、弱視;
(2)各專業對考生聽力的要求是:雙耳聽力范圍均不低于3米;
(3)對于嗅覺遲鈍、口吃者不予錄取;
(4)口腔醫學專業不招收左利(即左撇子)的考生;
(5)肝功能異常者不要報考醫學類專業;
(6)考慮到醫療衛生服務的特殊性,學校明確提出,不鼓勵軀干或肢體殘疾考生報考我校醫學類專業,否則將無法完成學業。
對于新生的身體健康狀況將以入學后的體檢復查為準,對復查不符合入學條件者,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3.護理學和助產學專業的要求:護理學和助產學專業招收女生和有專業志愿的男生;鑒于護理和助產行業的特殊性,對報考護理學和助產學專業的考生要適當考慮身高,身高不能低于1.55米。
4.北京郊區定向生的要求:在北京地區招收本科臨床醫學、預防醫學專業郊區定向班,在本科提前批錄取,面向定向單位所在區戶籍的考生,不能跨區報考,只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我校且有專業志愿的考生。教學過程在燕京醫學院進行。錄取后考生必須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內與定向單位簽訂“定向就業協議”,方可辦理新生入學手續。考生畢業后由定向單位安排就業。
5.北京急救中心定向生的要求:在北京地區招收的本科臨床醫學專業(北京急救中心定向),在本科提前批錄取,面向北京市戶籍的考生,只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我校且有專業志愿的考生,教學過程在燕京醫學院進行。錄取后考生必須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內與定向單位簽訂“定向就業協議”,方可辦理新生入學手續。考生畢業后在定向單位就業。
6.內地高中班的要求:學校招收的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錄取工作在教育部內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進行,按照“統一考試、統一閱卷、單獨劃線、單獨招生”的辦法和要求進行錄取,臨床醫學、預防醫學、醫學檢驗技術和醫學影像技術專業在燕京醫學院學習培養,住順義校區;其他專業在校本部培養。
7.新疆民族預科班的要求:學校招收新疆民族預科生,招生類別為“民考漢”,考生錄取后預科學習1年,預科考試成績合格后,按錄取專業轉入我校學習。
第十六條 根據《首都醫科大學關于印發本專科學生學籍管理規定(修訂)的通知》(首醫大校字[2019]118號)文件精神,符合條件的2021級新生可提出校內轉專業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