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考試章程是考生填報志愿時非常重要的參考信息,以下是如意了為大家整理的2021年貴州電子科技職業學院分類考試章程,供大家參考: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省招生委員會關于做好2021年高職(專科)分類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規定,特制定貴州電子科技職業學院2021年分類考試招生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分類考試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三條 學院全稱:貴州電子科技職業學院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教育
辦學層次:專科
學校性質:公辦
學校地址:貴州貴安新區馬場科技新城天璣路
貴州電子科技職業學院于2016年3月經貴州省人民政府批準成立,是教育部備案的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職業院校,學院的前身為貴州省電子工業學校,始建于1979年,占地面積近1000畝,規劃建筑面積40萬平方米,投資規模21.6億元,辦學規模10000余人。學院位于國家級新區貴安新區電子信息產業園,處于國家大數據產業集聚區中心地帶,毗鄰“騰訊數據中心”“華為全球數據中心”“蘋果中國(貴安)數據中心”、三大通信運營商數據中心等大數據前沿陣地,這些為學院與產業園區深度融合,實現教學鏈與產業鏈、人才鏈的深度銜接創造了條件。
學院現有教職工458人,在校生12000余人,開設了以大數據為引領的電子信息、高端裝備制造、現代服務業等為主體的25個專業。學院以培養“綜合素質好、專業技能強、文化品位高、就業(升學)創業能力優,且具有一定特長”的高素質技術技能型人才為方向;以建設特色鮮明、質量優良的全省一流高職院校為目標。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四條 學院成立由院長任組長,分管教學、招生就業的副院長為副組長,招生就業指導辦公室、教務處、紀檢監察室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分類考試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接受貴州省招生考試院的指導。負責制定學院分類考試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分類考試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五條 學院分類考試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辦公室、考務辦公室和招生監察辦公室,具體負責分類考試招生錄取工作。招生辦公室設在招生就業指導辦公室,負責分類考試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的組織實施;考務辦公室設在教務處,負責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的組織實施;招生監察辦公室設在紀檢監察室,負責對分類考試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開,確保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得到維護。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六條 招生計劃詳見省招生考試院公布的2021年貴州省高職(專科)分類考試招生專業目錄。
第五章 報名時間、方式及流程
第七條 報名條件:
(一)參加全省高考報名的2013年(含)以后畢業的應、往屆高中畢業生,且高中學生學業水平考試須完成11門課程考試,考試成績8門課程達到C等及以上等第。
(二)參加全省高考報名的應、往屆中職畢業生,且已參加全省統一組織的文化綜合考試,并取得有效成績。
(三)思想政治品德和身體健康狀況均符合《省招生委員會關于做好2021年高職(專科)分類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有關規定的考生。
第八條 報名時間及方式:
(一)第一次填報志愿時間: 2021年3月19日09∶00至3月25日17∶00。凡符合報考資格的考生(應往屆普通高中畢業生、應往屆中職畢業生),須在填報志愿時間內登錄貴州省招生考試院志愿填報網站,根據省招生考試院公布的分類考試招生專業目錄填報志愿。
(二)第二次填報志愿時間:2021年4月8日09∶00至4月14日17∶00。凡符合報考資格未被錄取的考生(應往屆普通高中畢業生、應往屆中職畢業生),須在填報志愿時間內登錄貴州省招生考試院志愿填報網站,根據省招生考試院公布的分類考試招生專業目錄填報志愿。
第九條 考試時間及內容:
(一)領取準考證
填報我院分類考試招生志愿的考生,按第一、二次填報志愿的考生分別于3月30日和4月18日前在學院官網上打印準考證。
(二)評價方式
(1)普通高中畢業生實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的評價方式,文化素質評價使用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由學院自主組織,采取網絡面試的方式進行,檢測該考生是否具備從事該職業的基礎潛能,成績滿分按100分計算。
(2)中職畢業生實行“文化綜合考試+職業技能測試”的評價方式,文化綜合考試時間全省統一,命題由省招生考試院負責,各市州招辦組織考試,全省統一評卷;職業技能測試由學院自主組織,采取網絡面試的方式進行,成績滿分按100分計算。中職畢業生文化綜合(含語文、數學、英語)考試總分為300分,其中語文、數學、英語科目分值分別為120分、100分、80分。考試內容按《貴州省中職生報考高職(專科)院校分類考試文化綜合考試說明》的要求執行。
(三)考試(測試)時間和地點
通過我院考試資格審核的考生,按第一、二次填報志愿,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時間分別為3月31日9:00-—16:00和4月19日9:00-—16:00。要求:考生本人攜帶身份證原件及準考證,準時參加面試。
(四)錄取成績計算
(1)普通高中畢業生的成績由“文化素質+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成績組成,文化素質以高中學業水平給出評價分值(平均成績轉換為100制)占50%,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成績占50%,總分100分。
(2)中職畢業生的成績由“文化綜合考試+職業技能測試”成績組成,文化考試成績(轉換為100分制)占50%,職業技能測試成績占50%,總分100分。
(3)第二次志愿填報我院的考生,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成績以到我院參加第二次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成績為準。
第六章 錄取原則
第十條 具體原則
(一)對所有考生均遵循專業志愿優先原則,根據文化素質(綜合)考試成績和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成績擇優錄取。
(二)退役軍人考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三)體檢標準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四)對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但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學校根據具體情況調劑錄取。
(五)錄取工作在省招生考試院的領導下,由學院組織錄取,錄取名單報省招生考試院審核公示。分類考試招生錄取的考生在招生性質、培養模式、畢業證書發放等方面與普通高考錄取的新生相同。
(六)對在校期間獲教育部牽頭舉辦的全國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教育廳牽頭舉辦的省級技能大賽二等獎及以上的中職生可免試報讀我院對口或相近專業。
第十一條 經學校公示確認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2021年全國普通高考的考試。
第七章 收費標準及獎助學政策
第十二條 嚴格按貴州省物價主管部門批準的項目及標準執行。
第十三條 學院獎學金,設一等獎學金、二等獎學金、三等獎學金等獎項,獲獎學生比例達在校生的20%。
第十四條 按國家政策在校學生可參與評定享受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獎學金8000元;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國家助學金分為一檔3800元/年、二擋3300元/年、三擋2800元/年。精準扶貧資助對象為農村家庭經濟困難建檔立卡戶(以省扶貧辦審核通過為準),可享受精準扶貧專項助學金1000/生/年;免(補助)學費3500元/生/年。
第八章 學歷證書的頒發
第十五條 學生在規定的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內容,達到畢業要求,發給國家承認學歷的、經教育部學籍、學歷電子注冊的貴州電子科技職業學院專科畢業證書,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 附則
第十六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招生政策執行。
第十七條 本章程由貴州電子科技職業學院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 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851-88124040 88124041 88124042
招生咨詢QQ群:1050842000
網址: http://www.gest.edu.cn
學院地址:貴州省貴州貴安新區馬場科技新城天璣路
郵政編碼: 556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