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中南林業科技大學涉外學院招生簡章發布
高考填報志愿時,中南林業科技大學涉外學院招生簡章何時發布是廣大考生和家長朋友們十分關心的問題,以下是中南林業科技大學涉外學院招生部門最新發布的2019中南林業科技大學涉外學院招生簡章,供大家參考。
中南林業科技大學涉外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規范學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維護考生合法權益,全面實施“陽光工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中南林業科技大學涉外學院(以下簡稱涉外學院)國標編碼12656,成立于2002年6月,是經湖南省人民政府批準設立,國家教育部確認,由中南林業科技大學與湖南旺湘科教產業發展有限公司合作舉辦,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全日制本科獨立學院。
第三條 涉外學院招生工作遵循“公開、公平、公正、擇優錄取”的原則。學院學生的錄取和畢業分別進入國家教育部在校生學籍電子注冊和普通本科學歷電子注冊系統。
第四條 涉外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 學院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貫徹落實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工作的政策,執行學院黨委、行政和學院董事會關于招生工作的決議,研究制定學院招生錄取原則和規程,領導、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確保招生錄取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六條 學院招生辦公室為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常設機構,負責編制、上報年度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咨詢宣傳、遠程網上錄取、負責解釋和咨詢有關招生政策、做好與上級招生部門的工作銜接、做好招生期間來信來訪工作及錄取通知書的印制與發放等工作。
第七條 學院招生由中南林業科技大學招生就業處、紀檢、監察等部門負責監督招生政策的貫徹落實和招生錄取的公開、公平、公正,維護學院和考生的合法權益。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八條 學院2019年面向湖南、天津、新疆、廣西、山西、河北、河南、貴州、安徽、陜西和江西等1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及錄取批次、文理科類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校招生主管部門審核通過后公布的為準。
第四章 錄取原則與辦法
第九條 根據相關規定,學院2019年學院招生工作執行國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育考試院制定的錄取政策和有關規定。
第十條 學院招生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
第十一條 學院按照上級部門要求和根據考生的填報志愿情況確定投檔比例。
第十二條 對于符合學院投檔條件的考生按投檔成績高低結合專業志愿填報順序進行錄取。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調劑,則根據考生各科成績和報考其他院校的專業志愿情況調劑到其他專業錄取,對身體健康狀況不符合高考體檢標準、所報專業均已錄滿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總分低錄取額滿等情況的考生作退檔處理。所有錄取及退檔考生以生源地教育招生主管部門進行審核確認后的名單為準。
第十三條 湖南省內已投檔的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主動與我院公布的電話聯系確認錄取,未確認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第十四條 英語專業要求考生的外語應試語種為英語;其他專業考生不限制語種,但入校后我院非英語專業只開設英語公共課。
第十五條 體檢標準執行由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統一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第十六條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凡報考我院的省內藝術類考生,錄取辦法是在專業考試和高考文化成績及總分合格的基礎上,按總分從高到低錄取。外省藝術類考生其專業成績均直接使用該生源所在地省統考成績,學院不再另行組織考試。錄取時按文化分與專業分之和,從總分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第十七條 學院執行國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育考試院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有關規定。
第十八條 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學院按國家招生有關規定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將視情況予以處理。凡屬徇私舞弊者,取消學籍,予以退回;情節惡劣的,報有關部門查究。
第十九條 請填報學院志愿的考生務必填寫有效的聯系電話,保持通訊暢通,以便在錄取過程中能及時聯絡。
第五章 收費標準及其他
第二十條 學院按照湖南省發展改革委員會、湖南省財政廳、湖南省教育廳聯合制定的收費標準收費,新生在入學報到時繳納學費、住宿費等費用。具體收費標準將在學院招生信息網站上公布。
第二十一條 我院設立了優秀學生獎學金等制度,同時設有“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畢業生”等多項評優項目。學生在校期間可申報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及湖南省設立的各項高校學生評優評獎項目。獎勵覆蓋面高,獎勵金額最高達8000元/年。另外學院還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提供勤工助學崗位和各類困難補助。
第六章 文憑及畢業待遇
第二十二條 根據教育部規定,學生在學習期限內達到畢業學分要求,頒發國家承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中南林業科技大學涉外學院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例者,頒發中南林業科技大學涉外學院學士學位證書。畢業后享受國家普通本科畢業生待遇。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學院招生辦公室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湖南省長沙市望城區丁字灣街道
郵 編:410211
聯系電話:0731-88509596、89814015
傳 真:0731-88509596
E-mail: swxyzs2018@163.com
學院網址: http://swxy.csftu.edu.cn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解釋權歸中南林業科技大學涉外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本章程如有與國家或省(市)有關部門制定的政策相抵觸之處,以國家和省(市)有關部門制定的政策為準。